蔬菜配送的税和关税
蔬菜配送的税和关税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甲方承担。
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我公司或其雇员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应由我公司承担。
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我公司承

食材配送公司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小型(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小型(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东莞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时须提交本函并注明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投标时须提交本函和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 2、此函随同价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一起装订,非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时不需要提供此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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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东莞市首宏膳食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 ? ? ? ? ? ??
日 ? ? ? 期: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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